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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工作簽證差異: H1b / L1 / O1 VISA

H1b, L1, 和 O1 美國工作簽證可以讓簽證持有人合法在美國工作,不過上述幾種簽證還是有不少的差異,以下就二個較大的差異就說明。 是否可更換雇主 L1 及 O1 簽證是無法更換雇主的,所以若是持有這二種工作簽證而想要換工作,需要新雇主幫忙再重新申請工作簽證;而若是持有 Hlb 簽證,只要新雇主可幫忙作轉換的程序,則可以此簽證更換工作。不過,由於台灣居民在申辦綠卡的排期相對短,所以若雇主可以儘早協助進行綠卡申請程序,約二年左右就可以取得綠卡,就不再有因為簽證而造成工作的限制。 眷屬是否可合法工作 持有上述幾種工作簽證,皆可以允許簽證持有人攜帶配偶及子女到美國生活,但除了 L1 簽證外,另外二種簽證並不允許配偶在美國工作。因此若配偶有在美國工作的規劃,需評估是否另尋雇主協助申請工作簽證。 持有上述簽証在美國工作時,可以同時 申請綠卡 (也就是永久居留權)。一般福利不錯的大公司都會幫忙員工申請,但若雇主不提供此福利,員工仍可自費申請 EB2-NIW 綠卡。

取得美國工作的管道

若目前是持有台灣護照在台灣生活,但有興趣到美國工作,可以先評估以下幾種比較普遍取得工作簽証的方法。 美國學校求學 這應該是最普遍的管道,因為在學期間有機會到公司實習,畢業後有找工作的緩衝期,一旦找到工作上班後,雇主通常會幫忙辦理H1b簽證及綠卡,因此即使已經在台灣學校取得碩士學位,仍然有不少人採取這個方式到美國再次進修並取得當地工作。此種方式的優點在於,可於就學期間適應當地生活文化並了解就業環境,但就學期間有限的收入可能是要考量的因素。 美商公司求職 直接申請美國當地的職缺,雇主通常會詢問是否已經有美國工作許可的身份,若尚未具有工作身份,雇主會協助辦理下述三種簽證之一 H1b 簽證 由於每年H1b簽證的申請者數量遠多於核發總數,此簽證每年四月採抽籤方式進行,所以就看申請者的運氣,通常在五月會通知抽籤的結果。但需要注意的部份是,即使順利中籤,簽證要同年十月才生效,而且通常需要到 美國在台協會 面試通過後,才會在護照內貼上簽證頁,如此才算正式取後工作許可,可以前往美國工作。 L1 簽證 此簽證設計給需要由美商海外分公司派遣到美國工作的員工,相較於上述H1b簽證,L1簽證沒有核發數量的限制,所以不用擔心抽籤運氣的問題,然而此簽證規定申請簽證的員工,必需要在海外分公司就職至少一年才可以由雇主公司代為申請,因此若美商雇主在台灣有辦公室,那就在台灣工作滿一年後,可以和公司討論是否有派遺到美國工作的機會,若雇主同意,公司會請移民律師協助完成申請L1簽證到美國工作。 O1簽證 此簽證設計給各式領域的傑出人士方便至美國工作,若申請者在特定領域有發表具有影響力的貢獻和作品,公司可以協助辦理O1簽證,此簽證沒有數量和就職年限的限制,一旦申請資料準備齊全,通常一至二個月就可以取得身份至美國工作。 台商外派 若台商在美國有分公司且有需求派遣員工到美國工作,通常會採取上述L1簽證的方式,主要的前題就是需要在公司至少就職一定的年限。 抽籤移民簽證  (綠卡樂透) 美國國務院領務局每年十月會開放網站,提供有興趣到美國工作的申請者,免費申請綠卡樂透,於隔年五月公佈抽籤結果,若順利取得資格,則可以綠卡身份居住美國並申請當地職缺。